| 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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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21 15:26 文章来源:广西整规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局、卫生局、各隶属海关(现场业务处)及缉私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各分支局(办事处)、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委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发〔2008〕286号)的要求,自治区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厅、卫生厅、南宁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广西区分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委会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
现将《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自治区整规办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卫生厅 南宁海关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 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质监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自治区广电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外汇局广西区分局 广西贸促会
广西企业联合会 自治区消委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和谐共赢。
三、宣传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信用基本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我区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在诚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等。
四、组织协调
成立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和协调宣传月期间的总体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整规办,具体承担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各主办单位根据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完成相关任务。各市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活动内容
(一)举行新闻通气会
2008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自治区商务厅桃源办公区二楼会议室举行新闻通气会,公布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区主要活动安排,并请媒体作宣传活动预告。新闻通气会由自治区整规办主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署宣传月活动宣传方案,自治区整规办公布主要活动安排,各主办单位分别向媒体介绍本部门在宣传月活动的情况。
(二)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及广场宣传活动
1.时间:2008年8月31日(周日)。
2.地点:南宁市朝阳广场。
3.主办单位:自治区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厅、卫生厅、南宁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广西区分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委会。
协办单位:南宁市整规办。
4.内容及形式: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电视综艺节目、举办文艺演出、发短信等。
(三)各部门积极开展突出部门特色的诚信宣传活动
1.2008年9月15日,商务系统将诚信基础建设和普及信用知识,纳入到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物价稳定、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建设、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实施“走出去”战略等重点工作中,宣传商务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积极发展。同时,大力宣传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举报途径和查处机制,宣传守法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普及防欺诈知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继续深入推动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等领域有关打击商业欺诈、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等具体工作的开展。
2.2008年9月12日,价格主管部门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的事迹和经验。并以副食品价格为重点,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严格价格执法,规范价格行为。
3.2008年9月22日,卫生系统宣传有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曝光典型案例。
4.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海关系统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办法》的有关内容、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政策宣传会和企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海关新政策,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自律。
5.2008年9月5日至9月30日,全区国税、地税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加强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6.2008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各种形式的公益广告活动。
7.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质监、检验检疫部门结合“质量月”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理念,宣传诚信企业,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组织展示、展销名牌产品。
8.宣传月活动期间,广电系统采用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等形式,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深入报道宣传月活动,充分反映全社会信用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9.2008年9月3日至9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用广场宣传座谈、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用制度建设的成果。
10.2008年9月20日前,外汇系统继续加大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创新宣传形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项行动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继续推进和完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工作,扩大负面信息披露影响力。
11.2008年9月20日前,企业联合会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 “2008广西诚信企业”评价活动,从中推荐“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候选单位,在广西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典型案例。
12.2008年9月10日至9月15日,消委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活动,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践行《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为重点,组织开展“诚信维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诚信水平再上台阶。
(四)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发布宣传月活动有关信息
广西反商业欺诈网要开辟宣传月活动专栏,发布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新闻和工作信息。
(五)制作广告宣传片(费用由自治区整规办负责)
自治区整规办与广西电视台联合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每天在该台相关频道晚上黄金时间滚动播出。有关制作播出的具体事宜由自治区整规办与广西电视台协商。
(六)配合活动进程,进行专题新闻报道
在专题片制作中,将采用大量记者现场观察方式,对各部门在诚信建设中所做的工作给予总结报道。力求表现内容的生动性和高度性。在活动起始阶段,将活动举办情况制作一篇新闻报道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中播出。此后根据活动进程中出现的亮点,在设立的栏目中陆续播出相关新闻报道。
(七) 制作系列电视专题片(由广西电视台派记者到各单位采访、报道,费用由自治区整规办负责)。
制作若干集系列电视专题片,介绍宣传月设立的意义以及今年宣传月宣传的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有关部门、行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欺诈案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局、卫生局、各隶属海关(现场业务处)及缉私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各分支局(办事处)、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各市中心支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委会,要参照《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同时,要组织指导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下载http://www.antifraud.gov.cn/)。
(三)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区直各主办单位、各市整规办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总结(含电子版)和《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整规办综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商务部。
“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
1、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
2、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3、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依法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
5、以诚信求发展,以发展铸诚信。
6、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7、守信者得市场,失信者失人心。
8、人生是船,信用是帆。
9、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全民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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