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商品市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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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9 16:26 文章来源:广西整规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整规办:
为切实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增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市场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定于2009年元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及商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上市食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批发、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和安全消费宣传活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监管,开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油、肉、蛋、奶等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活动,做好专项检查。特是要做好猪肉、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管理,深入屠宰场检查,杜绝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
二、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要建立健全节日市场供应预案,制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的专项预案。要对地方储备和应急食品数据库的重点联系企业进行检查,认真核实相应食品的产、销、存、运等情况,确保节日期间商品市场的供应。
三、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
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经营主体的专项检查。要依法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要加大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连锁经营农家店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要加强对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商场、宾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对企业销售行为要加强管理,提倡明折明扣,严禁降低促销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坚决杜绝趁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请各市整规办及自治区整规成员单位于2009年2月6日前将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及商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我办。
联 系 人:丘全兴、韦天保
联系电话:0771-5334598、5331030
传 真:0771-5331032
电子邮箱:gxqzgb@163.com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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