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督查组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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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5 11:20 文章来源:广西整规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整规发[2008]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4号)要求,自治区整规办牵头,自治区12个相关职能部门及4家新闻媒体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8年7月28—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突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品种和行为;二是整顿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秩序;三是加强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四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五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六是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督查重点对象:超市或农贸市场,化肥等农资销售点,学校、幼儿园,加油站或液化气销售点,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点,旅行社或旅游景点。
督查主要形式:督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及时反馈督查情况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
联合督查组分4个小组,分别对全区14个市87家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中加油站10座,液化气销售点4个,旅游风景区9处,超市12家,农资公司(店)14家,药店8家,医院8家,学校9所,农贸市场9个,旅行社4家。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全区市场价格秩序仍存在部分农资(化肥)价格上涨过快,农民负担过重,有线电视收视费、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太高,部分经营户出售商品无正式发票,以及用户维权难度大等问题。但总体上,全区市场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给充足、储备充裕,市场秩序井然,价格基本平稳。被抽查的有关单位均制作了价格或收费公示牌,大部分产品能实行明码标价,未发现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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