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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08-12 15:18  文章来源:广西整规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整规发〔2008〕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4号)要求,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整规办组织自治区商务厅、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粮食局、农业厅等12个部门及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法制快报等新闻媒体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8年7月28—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是突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品种和行为。主要督查衣、食、住、行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商品的价格监管。二是整顿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秩序。重点查处违反惠农价格政策和化肥等农资、农业用电、用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生产性费用。三是加强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重点查处成品油价外加价、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液化气超过规定差率作价的行为,查处通信行业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行为。四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的落实。五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六是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旅行社以低价为诱饵,以“零负团费”方式,擅自改变游览行程安排,包括缩短游览时间、行程、增加购物次数和时间,大量安排“自费项目”、收费标准不透明等违规行为。
  (二)督查重点对象
  督查的重点对象是:超市或农贸市场;农资、化肥销售点;学校、幼儿园;加油站或液化气销售点;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点;旅行社或旅游景点等。
  (三)督查主要形式
  督查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及时反馈督查情况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检查组认真按照“深入检查、求真务实”的要求,每到一个市都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需要随时新增检查对象。
  (四)督查主要成效
  在这次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中,联合督查组分4个小组,集中4天时间,分别对全区14个市87家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中加油站10座,液化气销售点4个,旅游风景区9处,超市12家,农资公司(店)14家,药店8家,医院8家,学校9所,农贸市场9个,旅行社4家。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被抽查的有关单位均制作了价格或收费公示牌,大部分产品能实行明码标价,未发现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督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整治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的措施有:
  (一)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有效地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市整规办按照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8号)要求,及时召开本市整规办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的有关精神。一是成立了联合检查工作组,以市整规办和市物价局为组长单位,市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农业局、工商局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及时印发通知,部署本市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三是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并要求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本次大检查的协调工作,把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检查组,积极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南宁市制定了《开展市场价格秩序联合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物价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立即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柳州市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还增加了市委宣传部、药监局为成员单位。
  (二)各部门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
  截至2008年7月,全区各市物价、工商、卫生、教育、农业、食药、商务、旅游、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的有关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收费和市场价格监管的自查自纠工作。其中,5月13日南宁市物价部门出动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麻村、琅西、星湖、飞凤4个农贸市场以及南城百货、利客隆、北京华联、沃尔玛4个超市进行了价格巡查;5月20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又联合南宁市物价部门对五里亭、淡村农贸市场进行巡查。桂林市物价部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先后两次在全市开展农资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柳州市整规办等15个部门分为六个小组,在全市开展价格自查自纠活动。
  (三)全面开展对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的监管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市场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给充足,储备充裕,市场秩序井然,价格基本平稳,没有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南宁市结合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评比考核验收工作,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副食品零售价格进行检查。6月27日至7月15日,南宁市物价部门组织人员重点对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康迈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深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和淡村、北湖、麻村农贸市场等40多家的粮油副食品零售价格进行了检查,并继续加强对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的价格监管。贵港市通过物价提醒会和价格协调会、建立电视价格信息平台及农贸超市“猪肉价格公示牌”,猪肉零售价有了明显下降。目前,南宁、柳州市鲁花一级压榨花生油128元/5升;南宁华联超市晚籼标一大米每500克2.20元左右;柳州世纪联华超市出售的五花肉从春节至今保持在10.90元/斤左右。
  (四)加强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管
  1.成品油情况
  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各市市场价格秩序良好,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直属加油站均能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价格政策。从总体情况看,各市汽、柴油市场价格平稳,反映良好;市场没有出现大的脱销、囤积、合谋涨价、搭车涨价、提前调价或价外加价以及捏造、散布虚假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能做到明码标价。目前,中石化桂林、梧州、南宁加油站都实行了明码标价:E90—5.69元/升、E93—6.10元/升、E97—6.59元/升、0#柴油—6.03/升(以上价格均不含0.04元/升清洁剂)。中国石化广西柳州分公司航银路银山加油站还在加油站内制作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以及“车用乙醇汽油常识”等宣传栏目,并安装了自动报警系统。
  2.液化气执行规定差率作价情况
  根据往年情况,春节过后燃气价格会出现周期性回落,价格处于周期性低点。但今年由于受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影响,液化石油气也跟着上涨,针对这些情况,各市物价部门对本市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店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有超过规定差率作价的行为。目前,南宁三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瓶装液化气价格121元/罐,来宾市罐装气每瓶(14公斤)零售价在115—118元,均未突破物价部门规定的差率。
  (五)积极开展涉农价格的监管
  为规范农资市场的价格行为,各市物价、工商、农业等部门分别对本市化肥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南宁市工商部门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桂林市物价部门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行业明码标价规定准备下发执行。据柳州市农资公司报告,目前,随着煤、油、电、运费等价格上涨,柳化生产的尿素批发价格2680元/吨,上涨幅度约达30%;加拿大进口钾肥去年仅卖1800元/吨,今年上涨至4000多元/吨。防城港市多次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活动,查获假冒伪劣种子130万公斤、化肥53.8吨、农药655公斤,严厉地打击了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北海市在糖料蔗收购价格上继续采取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管理方式,即普通糖料蔗收购价格26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800元挂钩联动,联动价加价系数值维持6%,当糖价超出3800元/吨时,多出部分按照6%由制糖企业与蔗农进行二次结算,低于3800元/吨时无须二次结算,有效保护了广大蔗农和制糖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市中小学均成立了收费监督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副校长负责,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并制定了相应措施,规范了收费行为,所有收费项目均实行公示,提高了收费透明度;严格杜绝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无提前预收学生课本费的行为发生;学生食宿价格便宜、实惠。南宁市第36中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统一网上设户;邀请工商银行专家到学校讲课;学生是否购买社会保险均以自愿为原则,学校无代办的现象发生。今年上半年,南宁市物价部门对去年秋季学期和今年春季学期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学校120余所,各校都能够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得较好,未发现大的乱收费问题。来宾市6个县(市、区)已有3个县市实现了自治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河池、梧州、玉林、贺州、贵港等市各学校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七)规范旅游价格秩序,确保游客消费安全
  在这次督查中,各市物价部门均对本市著名景区(点)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门票收费、停车收费、景区内商店或附属娱乐场所收费,都能够按照当地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收费,并实行明码标价。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区目前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一直延用2003年南宁市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门票每人15元(学生每人10元)。桂林市七星岩风景区管理处大门门票每人35元,岩洞门票每人30元。据了解,七星风景区下一步还将对所有小商品进行打印条码,统一实行电脑管理,全面规范小商品的明码标价。凭祥市友谊关风景区在入口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门票价格和投诉电话,并在景区严格实行“一票制”,游客一次购票全程游览。
  (八)大力查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
  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中,各市各销售企业在销售政府定价药品过程中,能够执行国家的政策,没有发现超出政府定价的情况,明码标价政策落实得较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河池市人民医院专门设立了费用触摸查询仪,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药品价格,让患者做到“购买药品心中有数”。
  (九)积极开展价格宣传,营造监管舆论氛围
  为了扩大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加强舆论监督,自治区整规办分别邀请广西电台、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和法制快报跟踪采访报道。通过及时报道,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县物价部门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参加访谈节目、邀请记者跟踪检查、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政策、报道查处工作,解答政策疑问。利用开会、电话联系、送发政策提醒函等方式,多次向经营者进行政策宣传。南宁市物价、工商等部门通过市场巡查的方式,对企业及经营户加强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多份,并通过新闻媒体、市场广播等形式对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拥护和支持。桂林市物价局专门开辟了电台行风热线和12358投诉热线,打开与群众沟通的大门,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08年以来,通过媒体宣传报道20多次,其中数条信息被中新社桂林网、新华社广西频道等知名网站编发和转载。在广电800栏目开辟了新的政策宣传平台,共编发简报14期,编发政务信息34条。
  (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做好价格服务举报投诉工作
  从检查中发现,各市价格举报、咨询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价格,燃油、燃气价格、交通运输客运价格、教育收费、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其中,桂林市2008年上半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673件,其中受理价格举报181件,价格咨询492件,查处价格举报162件,解答价格政策咨询492件,办结率97.2%,实行经济制裁金额167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农资(化肥)价格上涨过快,农民负担过重
  由于化肥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化肥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加重了农民负担。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也使农民用肥结构发生变化,如北海、钦州市等加拿大进口钾肥的销量明显减少。
  (二)部分加油站限量供应柴油,部分乡镇未设加油站
在督查中发现,部分加油站对柴油实行限量供应,部分大型货车为了加上足够的柴油跑长途,不得不重复排队,导致等待加油的货车在加油站前排成长龙。部分乡镇目前还未设有加油站,个体户从城里购油回去高价卖给农民,大大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三)有线电视收视费、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太高
  目前,我区有线电视收视费及管道燃气初装费太高,群众反映强烈。
  (四)个别大米加工企业包装销售出现短斤少两现象
  个别大米加工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常常在包装上大做文章,如包装袋封面标明25公斤,但实际的重量仅为24.5公斤,误差约0.5公斤,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定量包装粮食标重与实重的误差值±1%。
  (五)部分经营户出售商品无正式发票,用户维权难度大
  大部分液化气销售点对用户不开具正式的票据;大部分个体农资经营户销售给农民的化肥等不开具正式的票据,账目不清,若出现问题,用户无法追溯,维权难度明显增大。
  四、整改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执法,确保我区市场价格平稳,对这次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工作,确保价格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工作,把握价格形势,团结协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相对平稳,同时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监管,为全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切实保障。
  (二)努力做好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企业价格自律
  各部门要将价格的有关法律政策公开化、透明化,以利于群众自觉抵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将价格监管内容纳入诚信经营宣传活动中去,正确引导、宣传;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做好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加大对生产供应源头价格监管的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价格违法行为,保证价格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要突出重点,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
  要继续加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行为的监管,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成品油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各职能部门对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管。
  (四)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健全价格应急机制
  各地要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加强对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各地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价格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正确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确定监控工作重点,出现异常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适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
  (五)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
  在新形势下价格执法仅靠物价部门“孤军作战”显得势单力薄,必须讲究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综合执法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共同构建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六)给予农民农资方面适当的补贴
  因化肥价格大幅度上涨,为减轻农民负担,建议政府给予农民在农资方面适当的补贴。
  (七)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加大对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知名度和认同度,进一步拓宽价格举报的渠道,争取群众对价格举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将12358价格举报热线打造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为群众办实事的窗口。
  (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稳定价格的有关措施,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理智的消费理念,为依法开展价格监管工作营造有利的氛围。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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